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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邓超:经纪公司告其违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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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,邓超因演出合同纠纷,被老东家东方明珠传媒一纸诉状告上法庭,索赔750万。据了解,邓超与该公司的合作开始于2002年。期间公司为邓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,让他主演《少年天子》、《少年康熙》等剧使其走红。《幸福像花儿一样》、《甜蜜蜜》等电视剧也是东方明珠为其洽谈而来。邓超在合约中承诺东方明珠是他惟一的经纪公司,接其他公司的戏要经过公司同意,还明确规定合约期满后2年内东方明珠有优先续约权。但邓超却在走红之后开始频繁违约,多次在合同期限内无理拒绝出演由公司策划制作的电视剧,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,在业内造成不良影响。因此,东方明珠针对邓超的违约行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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